月底入职社保当月还是下月交

如题所述

如果劳动者的入职时间在当月15日之前,当月会缴纳社保;单位不缴纳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其补缴当月的社保。如果入职时间在当月15日之后,则可以在次月缴纳社保。

月底入职社保当月交,具体如下:
1、社保都是当月缴纳当月费用的,由公司支付,之后再在员工工资中扣除个人缴纳部分;
2、如果出现下个月扣除当月社保费用的情况,可能是员工本月工资是在下个月发放,在发放时间员工才知道扣除社保费用。一般情况下来讲,社保缴费是每个月15号之前缴纳当月的费用,根据工资单,9月份发放8月份的工资,那应该是当月的社保,也就是8月份的工资8月份的社保,8月份的社保会在9月份发放8月份的工资里面扣除,社保部门是扣当月的。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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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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