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过合同还算应届生吗

如题所述

签过合同还算应届生。
签订劳动合同与否不影响毕业生是否属于应届生的身份。应届毕业生是指在预定毕业年份内完成学业的毕业生。即使在毕业当年签订了劳动合同,仍处于毕业年份的毕业生被视为应届毕业生。超出毕业年份后,毕业生则成为往届生。
合同的法律效力:
1、合同成立的条件:合同成立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合同的效力认定: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3、合同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等;
4、合同解除与终止:合同可以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或者在法定情形下,如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如仲裁或诉讼,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或法院申请解决。
综上所述,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并不受签订劳动合同的影响,关键在于是否在规定的毕业年份内完成学业,而一旦超出该毕业年份,毕业生便转变为往届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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