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面给员工转岗或者是换部门,而且薪酬明显降低,是否属于违约。如果员工不同意转是否能拿到赔偿金

最近公司因为结构调整进行变相裁员,未被选中的员工必须转岗或待岗。打个比方我本来是在分公司工作,现在未被选中,而是转岗到下属营业部,岗位性质是不变,但由于所属机构发生变化导致薪酬下降,我如果不同意转岗,企业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能否拿到赔偿金,请专业人士尽快帮我解答下,非常感谢

劳动岗位的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实质内容的变更,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除了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单位可以调整工作岗位,其他情况不能擅自变更。另外,工资的变更也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的。
你们单位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当然,因为客观情况发生变更,单位是可以和员工协商调整工作岗位和薪资的,不能达成一致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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