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第五章核心内容

如题所述

乡土中国第五章核心内容如下:


人们的社会关系的调节不是靠法律来调节,而是靠“礼”这种社会规范来调节。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它正是与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相互配合适应的,通过不断重叠、蛛网式的社会关系网络影响到其他人,进而在整个社会营造一种合适的统冶秩序。

《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和《名实的分离》,讲的是四种权力。关于乡土中国的权力结构,该书在《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和《名实的分离》三篇中分别加以阐述。费孝通认为社会权力共有四种形式:一是在社会冲突中所发生的横暴权力;二是在社会合作中所发生的同意权力;三是在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四是在社会变迁中所发生的时势权力。

《乡土中国》其主要内容概括:


1、乡土本色:以农为生的人,时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讲解了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其信用并不是并不是依靠契约。

2、文字下乡:从空间的角度说明在乡土社会中没有文字的需要。

3、再论文字下乡:从时间的角度说明在乡土社会没有文字的需要。

4、维系着的私人道德:介绍了不同的社会格局构成不同的道德体系。

5、家族:中国乡土社会的基本社群是小家族。

6、男女有别: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

7、礼治秩序:"礼"是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维持礼的规范是传统,与"法"不同。

8、在农村社会处理案件中,有一个共同的原因是“这个孩子从小就不是好事”。这样的判断标准显然不利于区分是非。长辈在处理案件时往往有道德上的考虑。现代法律给人的印象是道德因素越来越被排除。法官只能按规定审理案件。法律只是一种工具,中立,不起道德判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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