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出租房里,电费由谁承担?

我有一处房屋4年前出租给他人居住,从出租开始到到半年前,一切正常。

家里有一个电视机、一个饮水机、一个浴霸,取暧用的是天然气炉,偶尔用电饭煲和洗衣机。

但近半年(正好是冬天),房子里的用电量连续几个月变得很高,差不多是她平时用电量的十倍,最离谱的是,有一个月,她每天的用电量为39个字。

长期以来,她平时正常用量为2.3个字左右。如果她不在家(只一个冰霜用电),电表几乎看不出走过。如果在家,一天的用电量大约在2.3个字左右。

发现问题之后,我立即找供电局工作人员检查线路和电表,线路无漏电现象,电表计数也没有任何问题。

之后,我又请了电工师傅去检查了家里的电器设备,还是没有发现电器有任何漏电现象。

检查完线路之后边续几天,她用电量又正常了,后来又有一天,一晚上电表就走了10个字,向她询问之后,她说她使用过半小时浴霸,其它电家没使用过。

我就请师傅断了浴霸电源,她停用浴霸之后,一切正常,一周后又重新浴霸电源接上,但之后一直正常使用到现在,用电量一直正常。

1、我真的不明白了,我很想了解怎么会这样?

2、现在我找她收电费,他不想承担,我想了解一下,这个电费到底该谁承担?法律上对这个有解释吗?

关于我自己的一点想法,希望各位看官给点意见:

1、房子出租给他,协议上约定,租用房屋产生的费用概由他承担,我觉得,这电费自然应该由他承担。

2、如果说是因为电器漏电造成的增加电费,但电器交给她使用时是好的,她中出问题造成的漏电,应该是由她自己承担吧!

3、我自己的猜想:她会不会瞒着我在使用什么其它大功率的电器?反正我仔细看了,还是没看到家里多了什么电器。

你的三条是有道理的,只要租房合同上有约定承租户承担所有费用,那不管电费是多少都由租户自己承担,你只要保证电表是正常的即可,这个由供电局可以证明,至于他是怎么用了那么多的,不影响他要承担的费用。用电量大与漏电无关,漏电的话会立即跳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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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19
我认为你的三条想法是对的、一齐费用是租客承担、你可以在押金购除或收房租收齐后把她赶走。
第2个回答  2010-03-19
我觉得应该由房东和租户共同承担,因为这毕竟是线路问题引起的,房东也有责任
第3个回答  2010-03-25
你说的有道理的,出租给他就是他出电费。多出了电费估计是他用了大功率电器,比如电磁炉电火锅都是很费电的,用完收起来你也不知道。
如果电表有问题就不会只多一点电费了,比如我有次发现一晚用了100多度电,就是电表出问题了。
如果他不同意也没办法,肯定是先把电费给你,然后最多换个新电表。
第4个回答  2010-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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