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20-10-25
值得一看的职场那些事
2019-06-25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资发放日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且每月至少支付一次。若超过时间未发放的,即属于拖欠工资,为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或者以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
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搜索
劳动仲裁免费咨询
欠债不还2020年政策
超过10年的劳动补偿
劳动法2020最新规定
2020劳动法规定
未缴纳社保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