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大家好。小弟想问个问题,一个股份制公司的领导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10多万元,占为己有,请问这属于职务侵占吗?该由哪个部门处理,检察院还是经侦部门?他们有权查股份制公司吗?如果处理的话,结果会怎样???请各位专业人士多多指教,小弟多谢!!!
参考资料:我就是经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