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证上的户主已死亡,需要更换新的户主吗

如题所述

大家经历过土地确权的也应该都知道,伴随着土地确权工作的进行,至少有为期五年的时间甚至更长时间。关于户主去世这个问题,有的是在确权前就去世了,有的在确权时、确权中去世,而还有的就是在证书拿到以后人去世了,生老病死是人生常态化的事情,不会因为一个人的去世哪怕是确权证上的户主就会对土地承包关系带来深刻影响。只是说为了保证确权工作的严肃性和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基于现状的基础之上可以对于“去世户主”这一问题提前进行谋划。

我相信很多农户都在登记人口时有这样一个选择,父母年纪大了,很多就选择把户主变更为子女;或者因为其他原因进行户主变更。大家容易混淆的一个概念就是认为,户口本上的户主一定就是确权证书上的户主,实则不然。只要全体家庭成员同意写好户主推举书,任何一个家庭成员都可以成为确权征求户主,但必须要保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因此不论是确权证户主还是家庭成员,一个人口的生存状态并不会对整体土地权属产生影响,你只能控制你眼前的事,后续去世的还会是预想不到的。如果你的土地确权证书户主正面临去世与否这个问题,大家千万不要慌乱,肯定的说是不会有任何影响的,后期如果想改动只需要现有家庭成员共同再次推举新户主就可以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3-16

第2个回答  2017-06-23
如果是户主死亡的农户承包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
在具体工作中,由农户家庭成员共同协商,推举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变更代表人和家庭人口的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
家庭成员内部对推举代表人意见不一致、存在纠纷的,待协商一致后再进行确权登记。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