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约定开工前向装修公司支付70%合同额,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符合规定吗?我和一个装修公司签了装修合同,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为签约当天支付合同额的20%,开工前支付合同额的50%,油工进场(乳胶漆)支付25%,工程验收合格支付最后的5%,这样的付款方式是否合理?是否可以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