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在一家小公司上班,去的时候说要买社保,但工作了10个月,都没有买.后来觉得这个公司效益不怎么好,所以就跳了.后来去问老板,老板说找会计(因为原来一直是会计在办这个事),找到会计,会计一直推说过段时间,问了好几次,都说过段时间.离职后大概半年,我在另一家公司找到工作,且都已经又交了半年的社保了,我之前的这个社保该怎么办?是到那公司去大吵大闹一翻,让他们直接给钱还是到劳动局去告他们,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