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两年语言学校期满,在留卡6月份到期,但语言学校只允许我最晚呆到3月31日。因为接下来还打算继续申请研究,4月1日出愿,5月审核,6月上旬出结果,所以目前只能在出愿前一天托朋友将愿书等邮寄给学校。这种情况下的回国,需要去区役所申请交还在留卡等手续吗?是否相当于彻底回国再重新申请?
谢谢你的回答。是4月1日开始申请,6月左右才能出结果,我有去入管局问过,他们的回答是按语言学校的说的日期为准,貌似是因为在留是语言学校给申请的。我已买了回国机票,但是更想知道这种回国是否要上交在留卡。
追答到医院看病去,头晕,腰疼之类的,医院也查不清楚的那种。实在要回国的话,在留卡在机场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