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买卖原房主反悔,我该怎样维权

如题所述

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均应全面、严格、适当地履行合同,房主签约后却反悔,购房者应该采取应对的对策如下:选择解除合同,要求违约金;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甚至在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时,也仍可要求违约金。
法律分析
需要看这个房子有没有办理登记和过户。因为我国是不动产登记原则,如果没有办理过户,只是签订了买卖协议,哪怕对方反悔,买方也是没有办法及时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只能够根据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去要求对方承担并赔偿相应损失。安置房买卖需要办理的手续:首先,应该先给安置房办理一下房产证,办理房产证以后才可以进行过户交易。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最重要的是房产应该先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以后,也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要先签订房地产的买卖合同,在合同里面应该要写清楚双方的约定情况,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都是需要注意的问题。一般来说,签了买卖合同首付以后,再付三成的手续费就可以了。接着要去房地产的交易中心进行过户,过户当日应该付六成的资金,拿到房产证以后可以再加付1成的资金。过户的手续一般不会太复杂,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相关的房产证都需要准备好。准备完毕后就可以进行过户了。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签字的,一方不去的话,要委托公证处作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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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4-29
楼上说的不太对,安置房手续是齐全的,主要是国家有政策,安置房五年之内不允许交易,或者抵押,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必须是原被拆迁人的产权证,可能这个政策是为了防止拆迁户炒房,或者过户逃税的,不足五年的安置房你买了只能私下做个买卖协议,因为不符合规定,卖方一旦反悔,买方的权益很难保证,而且这个交易公证处是不予公证的《不合法》。如果是超过五年的安置房是可以买卖过户的,和正常商品房一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