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把公婆安置房过在媳妇名字上这不照顾婆婆能要回来房子吗?

如题所述

这当然能,毕竟这是儿媳的错,公婆的房子始终是公婆的,她不仅没有尽到照顾父母的责任,而是教他们。没有尽到,一个是该做的责任爱还这样对自己的工作,我觉得这个儿媳妇做的很不正确,如果是要回安置房的话,应该起诉是可以的,因为通过法律的保护,这些都可以要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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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03
房子过户给儿媳后,实际的使用和居住仍然是老夫妻两人。而且房子的物业费、水电费、维护保养费都是由老夫妻承担的。更重要的一点是他们用的是一个买卖的合同,约定了一定的对价,而小儿子十年来从没有支付过对价。基于这一点我们认为,这并不是一个典型的买卖或典型的赠与,因为没有履行相应的交付使用的手续。父母一直居住在房子里,我们理解这应当是代持的行为并不是典型的赠与行为,应该把房子还给公婆。
第2个回答  2020-05-03
当时安置房过在媳妇名下,肯定是征求婆婆的同意了,所以房子要不回来。但这样的媳妇真是缺少教养,房子骗去了而不赡养老人,应该受到道德和法律的制裁!
第3个回答  2020-05-03
要不回来,房子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了,不照顾老人可以去告她不赡养老人
第4个回答  2020-05-03
房子如果想要回去的话,必须经过本人的同意,而且也是达到到的,是如果你诉讼的话是可以要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