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人殉制度到底是怎么执行的,一次会殉葬多少人?

如题所述

在私权膨胀的年代,人殉屡见不鲜。严格来说,人殉就是指用活人来为封建奴隶主、氏族首领等殉葬的制度,殉葬者则多为死者的近亲、近侍以及战争俘虏。由今视之,人殉这一丧葬制度显然丑陋至极。因为,其不仅是一种野蛮的宗教行为,更挑战了人类残忍和暴虐的底线。


第一方面:人殉起源和发展。

其实,人殉制度发端于原始社会末期,盛行于奴隶制时代。可以说,人殉制度始终与私权的膨胀密切相关。殷商时期的人殉制度发展最为鼎盛,仅以目前挖掘的商代贵族墓群为例,其中,掩埋了大量殉葬者的尸体。胡厚宣曾在其《中国奴隶社会的人殉和人祭》中提到:已经发掘的商代墓群,其殉葬者已高达四千余人。

直到战国时期,因为铁制工具以及农耕技术的进步,社会生产力得到了长足发展。在这样特殊的时代背景下,人作为劳动者开始受到统治阶级的重视。值得一提的是,当时人本思想已经萌芽,为了避免非议,很多人开始以陶俑、木俑代为殉葬。公元384年,秦献公宣布废除人殉制度,但是,这一禁令并未得到其后世子孙的遵守。


之后,人殉制度的发展也如战国时代一般,虽被废止却经久不息。

譬如:在汉宣帝时期,赵缪王便擅自逼迫十六个奴婢为自己殉葬。唐太宗去世后,跟随其多年的两个少数民族将领曾自请为其殉葬,但是,这一诉求却被继位的唐高宗拒绝了。即便如此,在中国长达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社会中,人殉这一制度虽被视作陋习,可却一直未被禁绝,这一点从《宋史》中可看出一些端倪。

相传,宋高宗驾崩后,孝宗便让生前侍奉宋高宗的王氏、李氏随同殉葬。此外,元代也有用人殉葬的惯例,波斯历史学家志费尼曾在其《世界征服者史》中讲到元代的人殉现象,即:成吉思汗去世之后,新的统治者挑出了四十位出身那颜和异密家族的女子,将其用珠玉、美袍、首饰加以装扮后,便与良马一同送去陪伴成吉思汗。


第二方面:人殉 “死灰复燃”。

汉代之后,人殉现象虽不乏记载,但终究属于个例,从前那种制度性的杀殉早已不复见。可是,就在所有人以为人殉制度要就此成为过去式的时候,明、清之际的帝王们再次掀起了人殉狂潮,使得人殉制度死灰复燃了。

公元1395年,朱元璋次子秦王死后,首开妃嫔殉葬之恶例。三年之后,朱元璋驾崩,其亦效仿了前代“伺寝宫人尽数殉葬”的人殉惯例。正是从那时开始,朱元璋后世子孙开始争相效仿宫人、妃嫔陪葬的丧仪,使得人殉重新成为了一种制度性的存在。

《明宣宗实录》中曾有过类似事件的记载,即:在明仁宗去世后,共有贵妃郭氏、淑妃王氏、丽妃王氏、顺妃谭氏、充妃黄氏共五位妃嫔陪葬。要知道,贵妃郭氏育有滕怀王、卫恭王、梁庄王三位皇子,按例不应殉葬。

于是,后人据此猜测,郭氏要么是自愿陪葬,要么就是不幸成了宫廷斗争的牺牲品。


无独有偶,明宣宗朱瞻基死后,也出现了十位嫔妃陪葬的情况。

《明史·后妃传》中曾提到,正统元年,明宣宗去世后,特追谥了赵氏、吴氏、焦氏等十位妃嫔。除此之外,还有大量没有名分的妃嫔殉葬。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妃嫔都愿意像郭贵妃那样自愿殉葬。可是,不愿意怎么办呢?朝廷只好强行将这些妃嫔和宫女缢杀,然后,装入棺椁再下葬。

《李朝世宗实录》中曾特别记载了朝鲜选献的韩宫人被殉葬时的情形。相传,韩氏被缢杀时,曾对守候在其身边的乳母金黑大呼 “娘,吾去!娘,吾去!” 可话音还未落,人便没了呼吸。所以,明代宫中妃嫔的命运之悲惨可谓是前所未有。

在诸多殉葬的事件中,殉葬妃嫔多为宫中无所依靠的弱势群体。就拿明宣宗生殉的十位妃嫔来说,其中一位名叫郭爱的宫人,甚至,都没有见过皇帝。可是,吃人的殉葬制度,还是残忍地将其拉下了马,做了封建帝王伪善面具下的替罪羊。

临死前,她更是用一首《绝命词》诉说苦衷:

修短有数兮,不足较也。

生而如梦兮,死者觉也。

先吾亲而归兮,惭予之失孝也。

心凄凄而不能已兮,是则可悼也。


其实,除了高高在上的帝王们之外,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诸王们也开始推行死后殉葬的制度。这一点,在明朝正史《明史·诸王传》中亦有详细记载。洪武二十八年,秦愍王朱薨,王妃殉葬;宣德五年,卫恭王薨,妃杨氏殉葬;正统四年,越靖王薨,妃吴氏殉葬……如此事件,数不胜数。

然而,考古发掘亦可弥补正史记载的不足,2006年,考古工作者在湖北钟祥挖掘郢靖王墓时,发现其东西两个耳室有六个腐朽的棺木。于是,研究者分析后发现,棺材中除郢靖王王妃之外,还有六名身份不明的女子殉葬。不难想象,殉葬女子大多有实无名,能在正史中有所提及的更是少数。

譬如:诸王下葬时都会有女子殉葬,可是,这些女子却无一被载入史册,只能成为地下陪伴帝王和王爷的无名冤魂。可见,人殉在明朝早已成为了定制。据《明史纪事本末》记载,景泰帝薨后,其嫔妃都被英宗逼迫殉葬。《明史》对此现象评价道:“景帝以王薨,犹用其制盖当时王府皆然。”

由此可见,明朝人殉制度的盛行。

到了清朝初年,人殉制度再次死灰复燃。因彼时满洲贵族有以活人殉葬的风俗,所以,宫廷贵族死后便都会以妾室、奴仆殉葬。例如:清太祖努尔哈赤以及清太宗皇太极去世时,都出现了活人殉葬的情况,殉葬者不仅有宫中妃嫔,还有生前陪侍左右的武官。


第三:人殉废止。

天顺八年正月,明英宗驾崩,其生前特留下遗诏,宣布免除其妃嫔殉葬的义务,此事在明代史书《翰林记》中亦有记录。明代刘定之在其《否泰录》中写道:“高庙、文庙……皆用人殉葬,英宗临崩前召宪庙曰:‘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子孙后世亦复为之’。”

其实,不论当时的实际情况如何,明宪宗在继位后,确实也遵从了英宗的遗诏,再未逼迫宫人和妃嫔为英宗殉葬,这一惯例一直延续到了明朝灭亡。此外,辽靖王朱豪在其长子亡故后,曾妄图上奏以其妇冯氏、曹氏殉葬,但皇帝听后严厉斥责了他,命其善待冯氏、曹氏,毋使其流离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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