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变和质变的关系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新的量变发展到一定程度又引起新的质变,如此交替,循环往复,不断转化,这就是事物变化和发展的
质量互变规律。
第一,量变和质变互相依赖。质变依赖于量变,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量的变化积累起来,达到一定的程度,就不可避免地引起质变。量变依赖于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第二,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量变之中有质变,质变之中有量变。由于事物发展的复杂性和不平衡性,量变和质变往往不是以纯粹的形式进行的,而是互相交错、相互渗透的。这主要表现为量变过程中有部分质变,质变过程中又有量的扩张。
第三,量变和质变是相互转化的。事物的发展是由量到质和由质到量的变化过程。事物的变化总是首先从量变开始,量变在一定范围内即不突破度时,就不会引起质变。但是
当量变达到关节点时即突破了度的极限时,事物就会发生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它巩固和完成量变。同时,质变引起新的量变,并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