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校领导、班主任老师:
首先,介绍自己
然后,讲讲自己的犯的错误
然后,写写自己的认识
最后,请老师同学监督
根据规定,二级院系可对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学生,依据以下程序撤销其处分,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1.个人申请
申请者向院系递交书面申请材料并填写《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违纪处分撤销申请表》(附件2);
2.班级民主评议
辅导员审核无异议后,牵头组建班级评议小组,经评议小组成员表决半数以上同意者提交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
3.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评议
院系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集中审议,对申请者资格和现实表现进行客观评价,并签署意见;
4.学生工作处备案
院系于19日将申请者材料和《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违纪处分撤销申请表》(经辅导员和院系签章)报送至学工处备案。
根据规定,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除依据以上程序至学工处备案外,学工处将提交申请者材料至院长办公会审议。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