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的特点

新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的特点

  1、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临时宪法——《共同纲领》。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漏金体会议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起临时宪法的作用。共同纲领除序言以外,共分七章60条。第一章总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性质、任务以及人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了民族政策、外交政策和军事政策的基本原则。第二章规定政权机关的设置及其相互关系。第三章至第七章分别规定了新中国的经济、文化、教育、军事、外交、民族等各项基本政策。共同纲领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宪法发展史上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宪法性文件,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政治基础和大宪章。

  2、1954年宪法。l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部宪法。l954年宪法除序言外,分为总纲、国家机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旗、国徽、首都共4章106条。l954年宪法所确认的基本原则主要是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是本国经验和国际经验的结合,是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结合,是领导智慧和群众智慧的结合。

  1954年宪法是一部好的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它以共同纲领为基础,同时又是对共同纲领的发展。由l954年宪法所构建的宪政制度和宪法基本结构,为我国以后的立宪活动提供了可参照的模式和原则方向。

  3、1975年宪法。l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颁布实施了1975年宪法,是新中国建立后的第二部宪法。l975年宪法除序言外,共4章30条。它反映了我国从1956年起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这一事实,确认了经济制度和国家制度方面的社会主义原则,因此在宪法所反映的历史阶段方面比1954年宪法又前进了一步。但是在具体内容方面,与1954年宪法相比,不仅没有进步,反而是极大地后退,存在着严重缺点和问题。其主要缺陷是:第一,在总的指导思想上力图以根本法的形式使极“左”思潮合法化;第二,在内容上极大地破坏了我国的民主宪政,主要表现在关于国家机构和公民基本权利自由的规定方面;第三,随意删减宪法条文,使得宪法规范体系残缺不全,条文的总量由l954年宪法的106条锐减为30条。

  4、1978年宪法。l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就是1978年宪法,是新中国建立以后的第三部宪法。1978年宪法共4章60条,在结构上和1954年宪法、1975年两部宪法相同。在内容上,恢复和坚持了1954年宪法中的一些好的原则和内容,删除了l975年宪法中的一些错误的规定,如全面专政等条款,因而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意义。但是,由于当时拨乱反正刚刚开始,“两个凡是”的思想还禁锢着人们的头脑,因此,1978年宪法并未能够彻底摆脱1975年宪法中极“左”思想的影响。而且在内容上也并不完善,仍然有许多不符合社会发展现实的规定。所以,在正式颁布实施以后虽然经过了1979年、l980年的两次修改,从总体上说还远远不能够适应新的历史时期发展的需要。

  5、1982年宪法。l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就是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四部宪法,即现行宪法。在结构上,1982年宪法除序言外,分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徽、首都,共4章138条。与前三部宪法有所不同,1982年宪法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放在国家机构一章之前,显示了国家对公民基本权利及保障的重视。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进行了修正。

  我国宪法的特征(特点):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与同一法律体系之下的普通法律相比,宪法有如下三个特征:

  1、宪法的内容规定的是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2、宪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复杂,需要特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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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2-28
 宪法离我们的生活并不远,它就在你我的身边。接受教育、就业、医疗、享受各类社会保险、欣赏优秀的文艺作品、赡养老人、财产继承……这些日常生活中的大事小事,其实都与宪法息息相关,都受到它的保护。同时,我们也履行着保卫祖国、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等宪法规定的种种义务。只是,由于我们对宪法缺乏了解,才对宪法产生距离感。
  10月28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从而以立法形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通过在全社会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和宪法权威。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基础修改制定。它以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作为国家的总任务,并把党所创建的基本制度和党所制定的基本方针和重要政策予以宪法化、条文化,为我国后来的民主建设与制度建设奠定了基础。
  1975年大规模修改的宪法由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这部宪法文本是在“文化大革命”还未结束的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它大量删减了宪法必须明确规定的内容,起不到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
  1978年大规模修改的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它对1975年宪法文本作了修改。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这部宪法未能彻底清理“文化大革命”期间“左”的思想影响,还存在一些不正确的政治理论观念和不适应客观实际情况的条文规定。
  1982年12月4日,大规模修改的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它继承和发展了1954年制定的宪法的基本原则,总结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经验,并吸收了国际经验,是一部有中国特色、适应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根本大法。它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责范围、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等。此后,为适应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变化,全国人大先后4次对这部宪法逐步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使用至今:
  —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私营经济的地位、作用和国家对私营经济政策作了明确规定;对土地使用转让的问题作了补充规定。这是我国第一次采用宪法修正案的形式修改宪法。
  —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原宪法作了9处修改,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坚持改革开放”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写入了宪法;将“国营经济”修改为“国有经济”;将“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再次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原宪法作了6处修改,把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思想地位、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国家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作用等写进了宪法。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原宪法作了修改。宪法修正案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增加对国歌的规定等。
第2个回答  2016-10-25
新中国第一部临时宪法的简称是:共同纲领

简介:
第一部宪法产生于是1954年9月,它的背影讲起来比较长,因为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时候,制定了一个共同纲领,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
几年以后,我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共同纲领已不适应历史任务的需要,形势发展迫切要求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前进一步,制定一部更为完备的国家根本*。
1954年1月成立了以毛*为首的宪法起草委员会,这个起草委员会有党的一些领导人,也有各个xxxx派各方面的人士,代表全国人民来起草宪法。
起草的时候参考了苏联的一些宪法,参考了东欧一些国家的宪法,参考了我国解放前的一些宪法,当时也请了一些法律顾问,象钱端升,是我国的宪法专家,还有语言学家,比如吕叔湘,从语言文字上来修饰宪法,所以宪法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各个方面都照顾到了。
1954年6月14日,宪法草案在全国公布,*人民政府发出通知,号召全国人民对宪法草案进行讨论。
这个全民讨论,讨论了三个月。全国人民自己的宪法渴望已久,今天有了一个人民的宪法,所以人民的热情高涨得很。1954年是特大洪灾。所以交通中断了,大水都冲掉了公路、铁路、当时的讨论意见用飞机运送到北京来,那真是感动人。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4年9月15日在北京召开,会前,由普选产生的人大代表,带着神圣的使命从祖国的四面八方云集北京。大会开幕之前,又一次征求了代表们的意见,并对草案做了最后两处修改。20日,与会代表1197人全票通过宪法草案。
周总理说:"现在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20日通过"
这个宪法首先它确认了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确认了工农联盟是国家的阶级基础,也就是说肯定了人民在这个国家中的地位。这个意义非常重大,也就是说宪法制定以后,人民在这个国家中的地位明确化,这个在中国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
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无论它的内容,还是它产生的过程,都体现了人民在这个国家至高无上的地位。新中国成立以后,先后通过了四部宪法。1982年通过的现行宪法,是1954年宪法的继续和发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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