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弟弟与弟妹是与05年完婚,生有一男孩,但女方家人现在要挑拨其女儿跟我弟离婚,请问该如何解决?谢谢

弟弟与弟妹是05年底结婚的,次年生一男孩,常年在外面打工,因为一次开饭店生意不景气而赔了钱,所以弟弟这两年一直忙着给人打工还欠款,只是偶尔与其妻子在晚上下班回家看孩子,因为他们干餐饮,白天没时间,而且孩子在村里我妈照养。而弟妹娘家就因为弟弟这两年春节不回家去她家拜年送礼;把其女儿叫回去,说是我弟不把他们家当人看,让其女儿回家后"收拾"我妈,弟妹还真敢,只要其妈把其叫回去一趟,她回来就给我妈使脸色,甚至有时候她自己的衣服都让我妈给她洗.前两天更是过火,她们娘俩跑到我家说我爸妈,说我弟,这也不是,那也不是,言词很是难听,不堪入耳,目的就是让我家说出:"不能过,就离婚"这几个字,但为了孩子能有一个亲妈,我爸妈,从头到尾没说一句话,所以她们也没办法就回去了,但她们说如果要让她女儿与我弟继续生活,就要从结婚当天开始算起,算我弟能挣多少钱,先把这些钱给了他们再说,至于做生意赔,与他们和孩子的生活费什么的,他们不管,交了钱再说以后的事. 遇到这样没有头脑的弟妹,我真不知道该如何办了,所以来求救,帮我弟出个主意,怎么解决才能不让这个家庭破碎.谢谢.
如果实在要离,孩子的扶养应归谁?扶养费应该怎么算?

哈尼族的服饰,因支系不同而各地有异,一般喜欢用藏青色的哈尼土布做衣服。男子多穿对襟上衣和长裤,以黑布或白布裹头。妇女多穿右襟无领上衣,下身或穿长裤或穿长短不一的裙子,襟沿、袖子等处缀绣五彩花边,系绣花围腰,胸佩各色款式的银饰。
红河县部分地区叶车妇女的服饰独具特色。妇女头戴白布缝制的尖顶软帽,后面一截燕尾边沿绣有精美的花纹;上着靛青色对襟短袖宽口土布衣,无领无扣,用10余厘米宽的五彩腰带围腰;下穿紧身超短裤,视短裤紧勒至现出臀部原形为美,短裤以下全部裸露。直至不久前,不管夏日寒冬,她们都凭此打扮下田耕作、上山砍柴。被称作“拉八”的短裤,深为少女喜爱。她们自裁自缝,穿时裤口紧贴大腿一层层向臀部上卷并向内别,最后短裤绉褶成了七道的倒“八”字形。
叶车女子向以多衣为荣,因为它表示家庭富裕又显得好看。上衣分外衣、衬衣、内衣三种,通常在内衣下摆处加数道青蓝色假边,显得鳞次栉比,令人目眩。不过,到了年节喜庆之日,姑娘们就真的多衣了:七件外衣、七件衬衣、一件内衣。同时,手戴银手镯,胸前挂一对银链,腰的两侧挂银片和银泡泡,走起路来叮当作响,显得多姿健美。
这种古朴奇特的装束来源于它的历史传说。相传很早以前,叶车人由昆明附近南迁时,被强族围困,为求生存,他们将男子用锅灰抹黑面部,女子则改穿短衣裤,分多路出击,突围终于成功,最后迁入今滇南各地定居。为了纪念这次突围,叶车妇女便将那时的穿着沿袭下来了。
云南哈尼族根据生活的地方的不同,婚俗也有所不同。
生活在墨江一带的哈尼族,新郎在表兄弟和同龄伙伴的陪同下前去迎亲。到了新娘家后,要拜见岳父岳母,并经岳父岳母同意才能娶走新娘。新娘离家的时候痛哭不止,这就是哭婚的习俗。新娘在出嫁前三天新要哭婚,表明她对父母和家人的感情越深。新娘在弟妹和亲友的陪同下,一路哭到新郎村寨门口才止信送亲的队伍则挑着背着嫁妆,一直送到男方家。嫁妆通常有箱柜、衣服、被褥、农具等,还有糯米饭、染成红、黄、白三色的几大摞糯米粑粑。嫁妆中还必须有舅舅送给新娘的一件蓑衣,一只巴箩,弟弟送给新娘的一根手链和一根背带。这些东西要沿路让人看清楚,以显示其富有和华丽。一路上唢呐声不断,逢村过寨还要鸣放鞭炮。无论天气如何,新娘都要打一把花伞。
在红河一带,男方要请一对父母儿女都健在的中午男女去迎娶新娘。新娘家则盛情款待娶亲者、亲朋好友以及村寨中的长老和歌手。迎亲者在娶亲仪式上要当众交出三枚小贝壳作为娶亲的凭证。这时,歌手开始唱起古老、庄严而幽怨的哈尼(送嫁歌)在歌声中,经过精心梳妆的新娘在女伴的陪同下,挽着盛有衣物的花竹篮或挎着筒帕,伤心地哭泣着离开了娘家。出了新娘家门后,迎亲者要遭到村寨中姑娘和小伙子的鞭打,只准挨打,不准还手,直到出了村寨门才停止。这时候,新娘早已领着一群小伙子在半路上等候,看见新娘到来,就立即点起三把松明火,并排置于路的左边、中间和右边。同时在路的左右两边分别插上一根金竹、两根金竹之间拴一根白丝横栏在路上。新娘过来,跨过火把,扯断白线,就表示她正式成为夫家的人了,新郎就可以把新娘娶回家。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哈尼族,迎亲方式是领婚:男方家派出媒人、弟弟或堂弟去女方家把新娘领回来。领婚者到了女方家,新娘却被女伴藏起来了。领婚者绞尽脑汗地商讨对策,不停地与女方家的人交涉,千方百计地要找到新娘。想尽种种办法,通过层层关卡,最后领婚者终于找到了新娘,又经过一波三折,女方家才同意领走新娘。领到新娘返回男方家的路上,领婚者都要高声欢唱,以庆贺领到了新娘:墨江一带的哈尼族娶到新娘后,要请巫师为新郎新娘祝福并驱鬼,完成这个仪式以后新娘才能进男方家的门。进门的时候,新郎高高站在门上,让新娘从底下通过,表示女人要听男人的话;跨门坎时,新娘要右脚先进,左脚后进,这样以后才能儿孙满堂,荣华富。新娘进家后,首先要用猪头向灶神和祖先神灵磕头祭奠。第一顿饭要由婆婆陪同新娘进餐,其他人不能参加。红河一带,新娘到了夫家后,先向祖先神位磕头,再向婚宴上的长者敬礼,接着吃下新郎亲自送来的一碗米饭,表示永不变心。在西双版纳,要由婆婆在村口为新娘穿上白色裙子,然后才能进入村子。到了甲方家门口,男方的已婚姐姐剪下三根头发,为新娘洗手洗脚,新娘才能进入大门。婚礼酒宴上,新郎新娘要先吃公鸡肉和猪右前腿,然后给宾客一一敬酒。这时,由会唱哈尼调子的老人来祝福新娘头胎生女儿,二胎生儿子,并劝戒夫妻要和睦相处,白头到老。婚礼的最后是强迫本村年龄较大而未婚的人吃猪尾巴。
墨江、红河一带,新婚之夜,禁止新郎新娘同房,据说同房会导致爱情不长久。由送亲的女伴陪同新娘在洞房里说话,或闹洞房,或请新郎新娘表演节目等。这一夜,新郎新娘要分红鸡蛋、红糖、糖果、香烟等给宾客吃,以示喜庆。宾客不分男女老幼,都要参加唱歌跳舞,尽情欢娱,通宵达旦。 新娘到了男方家,要举行一定的仪式,以表示她已成为男方家庭的正式成员和村寨的正式成员。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哈尼族,新娘要在新婚第二天参加砍柴烧火的仪式。在墨江等地,新娘第二天鸡叫时要到河里或秽槽边去背水,用背回来的水烧火做饭招待客人。新婚夫妻还到地里共种一糖瓜,以象征今后幸福美满,儿女兴旺。红河、元江一带,新娘第二天鸡叫头遍去背水时,要撒一把米到井里或河里,表示自己已成了喝这口井,这条河水的人。举行完婚礼后,一般要回门。红河一带,新娘于第二天随送亲的人们回门,并带回糯米粑粑等食物分给家人和邻居、亲友品尝,下午再返夫家。在墨江等地区,新娘于结婚的第二天回门,且一回去就在娘家长住,只有农忙时丈夫来喊才到夫家住几天,直到生下第一个孩子才到夫家长住。在西双版纳一带,新婚三个月内,新娘在公公、叔父的陪同下,来娘家回门,并携带礼物给娘家,返回时,娘家也赠送礼物给新娘。 哈尼族还保留着男方到女方家上门的习俗。这种上门的婚礼比较简单:由一长者做媒,选定日子带一筒酒于黄昏时把男子带到女家。男子随身携带一顶篾帽,一床被子,女方家杀一只鸡招待媒人一餐饭,婚礼便告完成。
哈尼族青年男女结婚后生了第一个孩子,一般就要与父母分家独立生活,但也有不少家庭关系和睦,但也有不少家庭关系和睦、三四代同堂的大家庭。哈尼族家庭关系中,以长者为尊,晚辈很尊重长辈,也很听长辈的话,在家庭中,夫妻关系融洽,离婚的较少。如离婚,则要举行简单的仪式;由一中间人主持,男方砍一木片,两侧各砍三道小口,然后将木片破成两半,各拿一片为凭证。有的地方要吃最后一餐离婚饭,吃饭时桌子中间放一根柴,表示从此以后断绝关系。
蘑菇房
传说远古时候,哈尼人住的是山洞。后来他们迁到一个名叫“惹罗”的地方时,看到满山遍野生长着大朵大朵的蘑菇,它们不怕风吹雨打,还能让蚂蚁和小虫在下面做窝栖息,他们就比着样子盖起了蘑菇房。
蘑菇房,顾名思义,就是住房状如蘑菇。它的墙基用石料或砖块砌成,地上地下各有半米,在其上用夹板将土舂实一段段上移垒成墙,最后屋顶用多重茅草遮盖成四斜面。内部结构,通常由正房、前廊(相当于正房前厅)和耳房组成。分二、三层的蘑菇房在建筑设计上别有风韵:前廊与正房前墙相接,耳房与正房一(两)侧相连;前廊与耳房顶部均为坚实的泥土平台,它既可休憩纳凉又可晾晒收割的农作物;正房二层全部用泥土封实,然后在三四米高处再铺盖茅草顶。二(三)层至屋顶的空间称“封火楼”。封火楼通常以木板间隔,用以贮藏粮食、瓜豆,供适龄儿女谈情说爱和住宿。最底层用来关牲畜,堆放农具。中层用木板隔成左、中、右三间,中间设一常年生火的方形火塘。客人来了,主人就围坐在火塘边,让你吸上一阵长长的水烟筒,饮上一杯热腾腾的“糯米香茶”,喝上一碗香喷喷的“闷锅酒”。趁着酒兴,主人敞开嗓子,向你展示哈尼人质朴、嘹亮的歌声,祝愿宾客吉祥如意、情深谊长。
蘑菇房经久耐用,冬暖夏凉,在我国民居文化中独树一帜。它与巍峨的山峰,迷人的云海,多姿的梯田,构成了一幅奇妙的哈尼山乡壮景。
吃新谷
红河一带哈尼族,农历七月的第一个龙日,有“吃新谷”的习俗。吃新谷这一天,每户人家按照老规矩,应在东方刚露鱼肚白时,到自家水田拔回一小捆连根带穗的稻子。拔稻时要选择株数逢单的稻穴,背回时无论遇到生、熟人都不打招呼,否则以为不吉。
到了下午,把早上背回来的稻穗搓下谷粒,连壳放在锅里烘焙直至出米花。大家吃米花前,应先给狗吃一点。因为自古传说,哈尼族在一场大洪水后重新得到的谷种是狗叼来的,所以要感谢它。吃过米花,也要把当年栽种的瓜豆菜蔬统统拿出来尝新,同时一定要吃一碗嫩竹笋,象征来年的收成象新竹一样节节高;还要杀吃阉过的大肥鸡,希冀来年的生活丰足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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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13
对付这些无理的要求,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比他更无理,不是要钱吗?行呀,从你弟妹到你家来之后算,花的钱让你弟妹娘家付,不然,婚是不离的,家庭暴力个一年半载的,看她还懂事不?有些时候有的女人真的是欠揍,好好的日子不要过非得搞的鸡飞蛋打的才舒服。有病。上面的是说说一种极端方法,不建议采纳。
换个正常方式,夫妻两之间的事还要看你弟弟的态度,如果感情已经不存在那就没有继续这段婚姻的必要,况且这个女人并不值得你弟弟为其浪费青春,俗话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女人一旦嫁人,所有的想法和利益都是为了丈夫和自己的小家庭,胳膊肘往外的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好妻子。但为了孩子的成长建议你们和对方娘家好好的沟通一番,这里面你弟弟也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双方各退一步。好好过,生活只会越过越好的。
第2个回答  2010-09-13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两口子的事情最好两人冷静下来自己解决,家人不要跟着参与,是分是和都应是夫妻两人的决定,如果家人参与,万一将来他们后悔会怪你们的。
  对于离婚案件孩子抚养权问题一般都坚持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目的,哪一方对孩子的成长有利,则一般会判给这一方。
  根据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
  两周岁一下的小孩,一般随母方生活。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参考资料: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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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0-09-13
艹他妈啊什么世道啊 认钱不认人 难道那女的就跟你弟弟一点儿感情都没有吗

做妻子的本来就该体谅出门在外辛苦劳作还欠款的丈夫 她不但没有 反而一起跟着瞎起哄 看来这样的女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你看 即使在一起了还得还更多的钱给女方 简直是卖女儿啊

那就离婚 你觉得那女人带着个孩子还能找到什么好爷们吗

男人不怕 多大都能找到媳妇 孩子也别要了 带着孩子还拖累 我知道你们都讲究重男轻女 觉得是命根子 不能给女方家里 但是你自己能养的起吗

所以啊 别助长了女方家里的嚣张气焰 该维权的时候就得维权 既然她都不讲情义了 你还留恋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