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衡阳交警要“碰瓷执法”?

如题所述

近日,网上流传一段“湖南衡阳交警疑似碰瓷执法”的视频,引起舆论高度关注。根据网络上流传的视频显示,2018年6月13日中午11点06分时,一名在湖南衡阳街头执勤的交警正要对一辆白色轿车进行执法。就在该轿车停车的瞬间,这名交警毫无征兆地倒在地上,而那辆白色的轿车本能地向后退了一下,随后这名倒地交警的同事赶到他的身边了解情况。而这一幕,都被白色轿车右后方的一辆车内的行车记录仪拍摄了下来。

在另外一段视频中,当事交警坐在地上,一名穿着白色衣服的男子试图搀扶起该交警,但被该交警拒绝。事发地点是在衡阳市第二中学附近,当天是衡阳市组织某考试的日子。涉事者是一名辅警,正在考场外值勤,可能早上7点钟左右已上岗,“到底是身体原因还是故意为之,我们还在调查中。”

6月14日凌晨,衡阳警方表示,已安排警务督察部门进行调查。同时,自称是涉事车主的徐先生开始在网络上发布视频称:我的车“碰”了交警小常一下。

衡阳市公安局针对“交警疑似碰瓷执法”派出了多路调查组,分别找到了车辆驾驶员徐先生及同车乘客、当事的常姓辅警以及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同时湖南省公安厅专业视频技术人员正在紧张地进行鉴定。

14日晚,从各组反馈的信息来看,有的调查组认为徐先生所驾驶的车辆与常姓辅警之间发生了接触,只是从行车记录仪的拍摄角度看不出有接触;也有调查组认为,二者之间并未发生接触。最终,各调查组的结论汇总到衡阳市公安局的领导层会议上。

6月15日凌晨4时许,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对于该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通报。

通报称,经初查,6月13日,石鼓交警大队三中队指导员凌某平带领3名辅警在南华附一医院北门执勤维持交通秩序。11时许,徐某林(石鼓公安分局退休民警)驾驶湘DE3XXX白色小车离开排队车辆,不服从执勤人员指挥,与执勤人员发生争执。通报明确,在争执中,徐某林欲驾车驶离,辅警常某平未与其车辆接触而倒地。

6月14日晚,衡阳市公安局党委依据调查情况,对“6·13”事件作出初步处理意见:石鼓交警大队辅警常某平在执勤过程中未与涉事车辆接触而倒地,行为不当,决定对其停职调查。石鼓交警大队三中队指导员凌某平在带队执勤过程中现场处置不力,决定对其停职调查。其他处理情况待调查清楚后再作决定。

衡阳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表示,要严格落实政治建警、从严治警要求,坚持有错必纠、违法违纪必查,决不姑息护短;同时,深刻吸取该事件教训,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和执法规范化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树立“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来源: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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