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等) - 起征点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举例说明:
假设A工资扣除各项社会保险费是10000万元
1、按个税起征点5000元来计算,那么他的税后工资计算方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10000(应发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5000(起征点)=5000元
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即在4500-9000部分,则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555。
应纳税额=5000*20%-555=445元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应纳税额=10000-445=9555元
2、按个税起征点3500元来计算,那么他的税后工资计算方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10000(应发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3500(起征点)=6500元
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即在4500-9000部分,则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555。
应纳税额=6500*20%-555=745元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应纳税额=10000-745=9255元
两项比较得出新调整后税费会有所减少,具体多少还要根据自己的工资核算。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但 “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等部分减税政策,从2018年10月1日起先行实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