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1-05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到他家看还什么可以拍卖的财产。如果什么都没有,就应了那句话--赢了官司输了钱。
第2个回答 2016-02-23
可以申请执行局来执行他的财产,因为被执行人不露面,很可能说明他有财产的?否则一个穷光蛋,还要躲藏起来干嘛?你还要帮助法院做调查,找出它的具体位置才行,还要查一查的在他的实名下的财产究竟有多少?是不是有隐藏和转移?这都是需要一一查清的,这对执行查封财产和冻结保全财产是很重要的。可以有效保护你合法权益的。
第3个回答 2016-02-24
法律问题:诈骗案件二审已经结案现在受害人可以申请执行了,问受害人怎样才能知道案犯财产的真实情况,法院执行庭有义务帮助受害人调查吗?如果案犯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会怎么样? 董律师:法院执行庭的调查一般是在银行存款、房产、汽车、股权等方面,范围是有限的。如果案犯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所骗钱款最终要等到发现有财产时恢复执行。 于律师:法院会调查,没有财产就等着对方有财产的时候执行。 相关知识--什么是间接强制执行? 间接强制执行,是指执行机关不直接以强制力实现判决执行内容,而以拘留债务人或科处迟延履行金等不利于被执行人的方法,在心理方面施加压力,促使其自动履行。这种执行方法主要适用于不可替代行为的执行。间接强制执行的方法主要有: (1)拘留、罚款。在特殊情况下,处罚、制裁成为了执行的手段。这是法律允许的以罚款促执行,但并不是“以罚代执”,罚款后被执行人的义务并不免除。 (2)责令被执行人向权利人支付迟延履行金。对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2条明确规定: “被执行人不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这也成为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 (3)转化为赔偿执行。法院对于不可替代行为的执行,除上述方法之外,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只能改以赔偿执行作为变通方法,以满足债权人的请求。在行为无法执行时,最终不得不转化为金钱执行,以变通方式实现判决的意旨。
第4个回答 2016-03-02
这个只能找法院冻结财产了,但是效果基本都不好
这个事件的真实原型是连环杀人案姜浩淳事件 这个事件是真实的 但故事情节是杜撰的 2008年12月19日,韩国发生一起绑架命案。在对案件调查过程中,韩国警方发现姜浩淳(男,38岁,居住在京畿道安山市八谷洞)有重大犯罪嫌疑。2009年1月30日,姜浩淳
失踪
这个事件的真实原型是连环杀人案姜浩淳事件 这个事件是真实的 但故事情节是杜撰的 2008年12月19日,韩国发生一起绑架命案。在对案件调查过程中,韩国警方发现姜浩淳(男,38岁,居住在京畿道安山市八谷洞)有重大犯罪嫌疑。2009年1月30日,姜浩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