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三个月内一天都没有休息,是不是符合劳动法 ?该怎么做

如题所述

试用期三个月内一天都没有休息,用人单位这样的做法是违法的,按《劳动法》的规定,每周至少安排劳动者休息一天的,这样的情况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改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1-24
不合法的,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现在你要做的就是收集事实证据,证明劳动合同关系、事实加班情况的初步证据要有。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1-24
你好,不合法,你有权要求单位安排倒休,或按规定发加班费。国家对劳动者的劳动时间规定: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天不超过8小时。加班规定:下班事加班(不超过1小时)发150%工资,公休日加班发200%工资,法定假日发300%工资。月工资折算日工资的折算率是每月21.75天。追问

我们是服务业、然后每天上班时间是十个小时的。都连续上了40多天了 申请转正都不让提前转正

追答

劳动合同法虽然那么规定,企业特别是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超时工作是很普遍的现象。是否继续留在这样的公司,只有靠你自己权衡利弊了。不过,权利也是要争取的。时下一方面社会大环境在不断改善,一方面大批不能就业的和失业的群体的存在,铸就了这一不合法现象不可能一时消除。一边争取,一边忍耐吧。祝你开心。

第3个回答  2013-11-24
肯定不正常的,可以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利益,现在也有免费律师的。
但如果金额不多的话,还是不要无事生非了。
免得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