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流传下来的禁忌

如题所述

古人传下来的禁忌1
一、吃饭时的禁忌
古人认为敲着空碗挨家挨户乞讨的是乞丐,所以对吃饭时用筷子敲碗非常忌讳。用手心朝上端碗、筷子竖插饭中以及席未散抹桌扫地都被视为不吉利的行为。此外,在聚餐时还忌吃饭出声、忌大口喝汤以及吃饭过程中当众剔牙,这些都是极不雅的行为。
二、穿衣时的禁忌
古代居丧期间,丧服为白衣白帽,所以平常穿衣不能同时穿白衣和白帽,否则会被认为很不吉利。与此类似是帷帐不能改作衣服来穿。小孩子不能穿毛、皮做的衣或裳。古人觉得衣着穿戴要与内心的品行相称,君子不求华服,但求整洁,所以教育少年不要追求华贵的衣服。
三、家居禁忌
将要拜访主家时,要发出声音让对方知道。客人进入主人房间后,眼睛不能左右回顾,以免看到主人的禁忌。忌无席而坐,因为在丧事、战场以及打官司等场合才会无席而坐。忌坐时双腿外岔,认为这样姿势非常不雅观,会暴露肢体的私密部位。男女七岁不同席,过了7岁这个年龄,男孩女孩就不能罩斗在同躺一张床了。忌镜子破损,认为这些物品都是与人朝夕相伴的,所以故意打破或者损坏都是非常禁忌的。
四、出行及行为禁忌
在古老的楚越之地,指与唾都是巫术常用的诅咒方法,虽然所谓的巫蛊并不会真的有所谓的杀伤力,但在礼法上来讲,指与唾都是对对方的极大挑衅和侮辱,所以古人对此非常禁忌。外出旅行忌喝田水、溪水,这条禁忌主要是考虑到健康问题。父子不能同乘小舟,认为这样会导致“并命绝嗣”。五月不出行,因为五月“易暑疫蔓延”,出行的人往往受酷暑煎熬而蒙受不幸。同辈忌直呼其名,在古代,只有长辈可以直呼晚辈的名字,而同辈或者晚辈是不能直接称呼对方姓名的。
古人传下来的禁忌2
一、大喜易失言
做人不要大喜大悲,要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人在高兴的时候难免希望自己能与别人分享快乐,但是千万要切记说话要沉稳,不可说大话,否则会让人感觉是个轻浮之人。
二、大怒易失礼
这一点是比较常见的,很多人在伤心难过的时候,就会怒气冲冠,常常做出对人不礼貌的事情,现在社会又是个法制的社会,很容易会为自己的过错而付出责任。而解决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发怒。
三、大惊易失态
一般人在惊慌的时刻,就会表现出一副失态的样子,古人对于自己的外在是很在乎的,在《三国演义》中,曹操和刘备一同论天下英雄的时候,刘备在惊慌的情况下掉了筷子。
四、大哀易失颜
这里的颜不仅仅指的是外在信息,而是指一个人的精神状态,人在面对过于悲哀的事情时,难免精神状态十分萎靡不振,从而对未来生活失去信心。
五、大乐易失察
人在高兴的时候,对身边的一切事物都十分愉悦,从而就会放松对外界的警惕。
六、大欲易失节
讲的意思是一个人在欲望的诱惑情况下,意志不坚定的人就会失去做人的原则与底线。
七、大思易失爱
这句话的意思是无论做任何事情都不要瞻前顾后的,忧虑过多反而会导致错失机会。
八、大醉易失德
俗话说的好“酒壮怂人胆”,人在喝醉酒的时候,言行就会不受大脑的控制,往往会做出有损道德的事情。
九、大话易失言
做人要脚踏实地,不能夸大其词,老话说得好“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说出去的话就要执行,拍胸脯说大话之前,得先掂量掂量自己有没有那个能力。
十、大欲易失命
这里的欲就是欲望的意思,世间的欲望太多了,有人想要钱有人想要权,这些都不要过分的去追求,该是你的终究是你的,硬要强求很容易为此付出自己的生命。
古人传下来的禁忌3
中国人对自身的身体禁忌
中国的平民百姓只所以要尽力远离那些“命大”于己的神圣的权威人体和不洁净的危险人体,当然是出于一种自我保护的目的。他们害怕那具有更强的神秘力量的人体通过接触、目视、语音的传导伤害了自己的身体,这是对自身以外人体的禁忌。除此之外,民间还相信,自己还需要对自己的人体采取一些禁忌行为,进一步确保自身人体的安全。
裸露禁忌
中国人忌讳裸露自己的身体。除了小孩子可以光着身体到处跑以外,成年人绝对不可以将肉体裸露人前。民间有“男不露脐,女不露皮”的俗语。可能是出于对男性干重体力时太热的照顾,也可能是出于男性上体无性刺激敏感特区的考虑,所以男性上体的裸露限制尚不太严格。对于女性,要求的严刻是惊人骇世的。旧时,一般平民良家妇女,人幼年起就深藏闺阁,所谓“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整天呆在家里。这意思不外是要将难以包裹的脸、手都隐藏起来,不让外人看到。因为女人任何部位的裸露都会产生“性引诱”,都会引起男人的淫欲,从而招致祸患。在孟姜女的传说故事中,万喜良为逃避修长城的苦役,跳进了孟姜女的家院,正巧看到孟姜女在玩水时裸露的胳膊。于是,孟姜女只得做了万喜良的妻子。从这里看,裸露禁忌的根由并不仅仅在于有失礼貌或者男女间的私情,而还有更深层的信仰根源。亦即,在别人看到自己裸露的肉体的同时,自己的灵魂也就被这人摄去了、占有了、控制了。因而,裸露者也就完全失去了自卫的能力,只有服就这人而去了。只不过,这种深层的根源在后世封建礼教的影响下变换了形貌而更加隐蔽罢了。直至如今,当人们提起某某人时,有人会带着很自豪、很自信的口气说:“他呀,我见过!”“我认识他!”“我们是莫逆之交。”“我们从小就在一个水坑里洗澡。”等等,这口气里多少还隐约地可以感到他是在说,“我已经占有了他”!这种占有的观念,当然也是属于灵魂的占有的!他越是熟视过他的面孔、他的肉体,越是更多地、更牢地把握着了他的灵魂!
现代中国人对于裸露身体仍是有所忌讳的,不过不像旧时那样拘泥了。对于乳房、性器官的裸露是禁止的;对于四肢和其他不太性感的地方则听之任之了;对于“比基尼”三点式泳装的接受以及对人体画展、人体艺术的欣赏标志着中国人在这方面意识的突破和进展。
骨相禁忌
由于相信通过注视可以摄取、控制灵魂的巫术效验,所以中国上古时就有许多人体相法。骨相便为其中一种。王符《潜夫论笺.相列》云:“人之有骨法也,犹万物之有种类。”王充《论衡.骨相篇》云:“案骨节之法,察皮肤之理,以审人之性命,无不应者。”王充还列举了范蠡去越,尉缭亡秦的例子。说:“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荣乐。”“秦王为人,隆准长目,鸷膺豺声,少恩,虎视狼心……不可与交游。”都是通过骨相、占验掌握对方灵魂从而加以避忌的实证。可见民间是有“长颈鸟喙”、“隆准长目,鸷膺豺声”等骨相禁忌的。骨相呈凶兆的俗信原则一旦在民间约定俗成,便不仅适合于别人,也适合于自身。因而自身如有呈凶兆的骨相也会自我讳忌的。当然,这种相论是唯心主义的,但是在民间仍有众多笃信不疑者。此种情状,战国时期的思想家荀子,早就在《荀子.非相篇》中指出了,他说:“相人之形状颜色而知其吉凶妖祥,世俗称之;古之人无有也,学者不道也。”他还列举了许多实例来论证骨相之法是不可信的,指出“相形不如论心”。可见相骨禁忌是属于俗信的,其中迷信、谬误的地方,也早已被明眼人看破。不过民间信仰的存在和发展并没有因少数智者的觉悟而中止和改变,骨相信仰仍然越来越繁复地发展、延续下来。民间有“上身长,佐君王;上身短,福分浅”、“上身长,坐中堂;下身长,走忙忙”的说法。这是媚上的。还有一种说法是:“上身长,下向短,不吃嘴就是懒”。这是劳动者自珍的俗谚。两种说法虽有立场的分别,却也有一致的地方。它反映了对同一骨相不同立场的不同禁忌,也是一种骨相俗信的特例。总之,民间对骨头的灵气还是崇信的,“骨法为禄相表,气色为吉凶候”。对意志坚定的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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