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转让长期股权投资时,对原来确认的商誉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如题所述

外购商誉在入账后常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有3种:

1、将商誉立即注销,即在合并日将商誉入账后,随即冲销合并企业当期收益或留存收益

2、对商誉不摊销但进行价值减损评价。

3、在有效的经济寿命期内进行摊销。

商誉的后续会计处理是指非同一控制的企业合并产生的购买商誉确认入账后进行的会计处理。

商誉是指能在未来期间为企业经营带来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或一家企业预期的获利能力超过可辨认资产正常获利能力(如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的资本化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具有”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因为投资方与被投资方是母子公司关系,隶属同一集团,二者是要并表的,需要把标的公司的资产、负债,利润、现金流全部拿过来进行合并抵消,为避免利用长期股权投资操控利润,所以必须按账面价值,即用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

因此,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不跟随被投资方的经营业绩变化、分红而发生变动,除非存在减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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