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7-06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的内在要求。 “四种形态”贯通规、纪、法,连接“不敢”“不能”“不想”,着眼标本兼治,囊括教育警醒、惩戒挽救和惩治震慑功能,是一个环环相扣、严密完整的逻辑体系,既是执纪的遵循,也是执法的遵循。 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的实践标准。 全面从严治党进入标本兼治新阶段,判断监督执纪各项工作是否做到位,就要看是否体现了党的政策策略,是否有利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净化地区和部门政治生态;看是否严格执行纪律和法律规定、维护纪律和法律权威,层层筑牢纪法防线;看是否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为全面从严治党构筑更为坚实的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