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股、实股、虚拟股的区别是什么?

如题所述

1、含义不同

干股是不需要出资金就能获得的公司的股权,准确的说应该是股权中的分红权。

虚拟股其实是和实股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虚拟股就是指不需要在工商进行登记的股份。

实际的股份受公司法保护,拥有分红权、表决权、处置权等等。

2、拥有的人不同

通常干股是给一些有关系有背景的人,比如一些从政人员、当地有威望的资源型、关系型人物,所以这些人一般是不敢或者是不方便在工商局做实名登记的,通常都是口头约定或者签署一份干股协议,到了年底了可以和实股股东一样获取分红。

一般虚拟股是公司大股东给以一些关键员工的一些相当于股东的权利,比如分红权、增值权,在合同中具体约定。虚拟股一般只有实际股的部分权利而不是完整的权利,通俗的来讲就是被阉割过的股份。像华为,他用的就是虚拟受限股。

实股简单的讲就是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股份,一般讲到实股还会涉及一个名词就是原始股,狭义的原始股其实就是指公司刚成立时的股份。

3、法律保护不同

干股不用在工商局登记,但是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权是以登记为准,只有在工商登记才会受公司法的保护,如果只是一纸协议而没有在工商局登记,则不受法律保护,他受合同法保护。

虚拟股就是指不需要在工商进行登记的股份。实际的股份受公司法保护,拥有分红权、表决权、处置权等等。

实股也具有法律效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干股

百度百科-虚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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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1、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但其实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而应该指假设这个人拥有这么多的股份,并按照相应比例分取红利。干股的概念往往存在于民间,特别是私营企业,在私企的老板们给予干股的时候,有的会签署一些协议,有的没有,但是基本上无论哪种,持有干股的人都不具有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有实际控制权的是“实际控制人”)。所以,这种干股协议不如叫做分红协议更加贴切。
  “干股”是指股东不必实际出资就能占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份额的股份。中国法律规定: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中国不存在所谓的“干股”。
  2、虚拟股,又称“发起人股”或“递延股”或“红利股”,指无代价获取的股份。 其持有与普通股持有人拥有的权利不同,其持有人没有表决权,干股的盈余分配和清偿剩余财产的位序均排在其他股票之后,只有在普通股或优先股持有人的权利履行后才享有对公司资产的拥有权。它也代表公司将一些库存股,有关股份是为奖励公司管理层而保存起来,但要待管理层有一定成绩后才可获得的股份。
  与实际股的区别:
  与实际股权激励类似的是,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虚拟”的股票,在公司实现业绩目标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区别在于:虚拟股票模式没有所有权和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也无需工商登记。
  另外,虚拟股激励不同于实股激励,后者着眼于合法合规,强调静态机制;而前者更注重激励效果,强调动态机制。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1. 干股是否就是不需要出资金就能拿到的公司原始股权?是否一定等于原始股权?干股是否一定需要在工商局更改公司股权结构?如果只是一纸协议算不算干股?答:干股不是法律术语。约定俗成的理解是,干股是现有股东无偿贡献给他人的股份,有的办理了股权变更手续,也就是干股持有人成为了股东;有的没有变更股权变更手续,仅享有分红的权利,由于双方往往是口头约定,也不同于公司法规定的隐名股东。从这个意义上将,干股基本是没出钱,或者象征性支付点钱的。原始股权也不是法律术语,在公司法上只有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有限公司)或发起人(股份公司),所指就是你所说的原始股权。干股和原始股权没有必然的关联,干股既可以是原始股,公司发行的股份也可能是干股。干股变更了工商登记的,登记持有人一般情况下就是股东了,所以是否变更要看具体情况。不知协议所指?如果是代持股协议,就是隐名股东,隐名股东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总体而言只要是不违法也无大问题,但受两个限制,一是想由隐名股东变成为股东,仍要走股权转让的程序;如果隐名股东持有人因其他条件限制不能成为股东,那就不能成为股东。2.干股行使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完全等同于实股?它们都属于原始股份吗?答:要看你所谓的干股具体性质,是工商登记的股东?隐名股东?还是只是口头协议为干股股东?三种情况对应不同的权利义务。是不是属于原始股份,首先看对原始股份的界定,对有限公司而言,第一手股东就是原始股份。对准备上市的公司(IPO)而言,上市前的都算原始股份。第二,要看章程和工商登记对这部分股份(股权)的登记情况。3.虚拟股是什么概念?是否虚拟股就是不需要在公司备案?和公司股东之间的一种约定呢?答:虚拟股一般指不具备投票权的股份。国内公司法奉行股东平等原则,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虚拟股,从这个意义上说,可以视为股东和公司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