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交社保规定

如题所述

根据中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通常称为“五险一金”。

用人单位应当在试用期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根据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天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个人缴费8%,单位缴费22%。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10%,个人缴费2%+3元;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1%,个人缴费0.2%;
4.工伤保险:在0.5%~2%之间;
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0.8%,个人不交钱。
6.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各缴纳工资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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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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