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的社保转正之后可以补交吗

如题所述

试用期的社保转正之后可以补交。
但前提是公司同意在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保,并在试用期内签订了劳动合同,且未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保。同时,劳动者也要注意,在试用期内应当自行检查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了侵犯,如果权益受到了侵犯,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并要求补缴社保。
社保转移的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需要先去新的社保参保地,根据相关的法规建立基本保险养老关系以及缴费。之后就需要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向新的社保机构提出要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书面申请;
2、在新的社保参保地,相关机构,收到转移接续申请的15个工作日之内就会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的话,就会向原来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且提交接收的相关信息,如果不符合条件的话,也会给大家进行书面说明;
3、在原来的社保参保地的相关机构接到了接收函以后会在1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完成转移接续手续;
4、新的参保机构就会核实大家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以及相关的资金,并且在1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手续。
社保卡办理流程:
1、申领人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二寸白底彩色证件照前往合作银行办理申领社保卡即可;
2、申领人告知合作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剩下的交给工作人员办理。完成制卡之后,还需要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激活;
3、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综上所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劳动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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