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就业补贴

如题所述

武汉就业补贴

一、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45周岁以内(博士、硕士无年龄限制),可凭毕业证直接申请登记为武汉市户口,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

二、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毕业6年以内、2022年6月7日起在武汉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保、家庭在武汉无自有住房的,租住人才租赁房,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70%缴纳房租,累计减免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全日制博士免缴2年(2000以内),全日制硕士免缴1年租金(1500以内)。

三、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脱贫人口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武汉地区大学生、中职、技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四、应届毕业生(含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在中小微企业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个人和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五、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缴纳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累计不超过2年。

六、经市人社区授牌的武汉大学生见习基地,可申请见习补贴资金,并向符合申报条件的大学生发放就业见习补贴。

七、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武汉市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合作社的,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贴。

八、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武汉市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合作社的,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给予1000元/人的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与一次性补贴不能重复领用)。

九、高校毕业生从事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创业的给予补贴,不得同时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十、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创办初创企业并在我市各类企业孵化基地外租场地用于生产经营的,给予每年6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

十一、在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SYB/GYB培训合格的,可享受1200元/300元/人的SYB/GYB创业培训补贴。

十二、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的大学生创业者可申请最高额度20万元、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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