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政使和巡抚的区别

如题所述

布政使和巡抚的区别是官位不同。

布政使是一省的行政长官,俗称藩台,官阶为从二品,布政使的主要职责是宣达朝廷的政令;征收全省各地赋税,负责财政收支;考核府、县各级官员;管理全省各府户籍、田数等民事内容。从职权上来看,布政使相当于今天的省长兼省委组织部部长、财政厅厅长。

巡抚别称抚军、抚台,官制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者为正二品,清代巡抚掌本省军政、民政、吏治、刑狱、关税、漕政等,巡抚任用多为大臣会推后,再由天子任命。

历史意义

明朝建立之初,在地方设置行中书省为地方最高行政组织,设平章政事和左右丞为地方最高长官,朱元璋为削弱和分割地方的权力,洪武九年(1376)废除行中书省,设布政使司,改参知政事为承宣布政使,设左、右布政使,共同经理全省事务,因而,参知政事“实布政使之所自来也”。

布政使由明初的“守土官之首”逐渐降为清代的督抚属吏,一方面是由于“三司”分权这种地方政治体制的弊端所造成的,而更主要的原因则是封建中央集权加强的需要。

清代布政使制虽较前代完备一些,但却无法从根本上排除封建官僚体制的瘤疾。所以,它只能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随着清王朝被推翻,它便成了历史的陈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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