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屋纠纷,房产证上的人员被拉入失信名单,将一人从产证上去名字后,这个人可以撤销失信吗?

如题所述

首先,要明确一点,将中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常被称为“失信黑名单”)与房产证上的人员移除并不是一个直接的程序。失信被执行人是由于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而被列入黑名单的个人或企业。

如果房产纠纷导致房产证上的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那么只有在解决了房产纠纷,履行了法院生效判决后,该人员才有可能从失信黑名单中移除。仅仅通过从房产证上去掉某个人的名字,并不能自动解除其失信状态。

具体来说,如果要从失信黑名单中移除某人,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 解决房产纠纷:首先需要解决导致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房产纠纷。这可能涉及诉讼、调解或其他法律程序。

2. 履行法院判决:如果法院判决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支付款项、腾退房屋等),必须全额履行完毕,才能申请撤销失信记录。

3. 申请撤销失信记录:在履行完法院判决后,可以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移除。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已履行完毕义务后,依法将其从失信名单中移除。

4. 更新信用记录:一旦法院批准撤销失信记录,还需要更新个人或企业的信用记录,以反映最新的信用状况。

总之,仅仅从房产证上去掉某个人的名字并不能使其自动从失信黑名单中移除。必须解决房产纠纷并履行法院判决后,才能申请撤销失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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