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名党员即可成立党支部

如题所述

3人。
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又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支部。对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100人,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
成立党支部要经过如下程序:
1、拟成立支部人员与上级党委沟通,同意则写报告成立新支部。
2、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成立支部,主持召开选举(或直接任命)支部委员。
3、选举结果报上级党委审批,行文即可。
党支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精神,围绕医疗、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实际,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教育党员和群众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认真实践“三个代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团结、组织和带领全体员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切实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召开组织生活会。教育和督促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增强党性观念,遵守党的纪律,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组织好党员党课学习,经常向党员进行党的纪律和法规教育;组织党员学理论、学科学、学新技能、学党的基本知识。充分发扬民主,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严肃批评教育,对问题性质严重的,要按照组织程序进行处理。
3、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制定年度培养、教育和发展计划,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了解和掌握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按照党员条件,全面把握标准,加强对其入党动机、政治觉悟、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态度、服务思想、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
4、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计划地做好发展新党员的工作。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讨论,确保发展质量。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和帮助,办理有关手续。
5、加强对预备党员的考察,全面分析预备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发挥作用、改正缺点等情况,负责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按照党员条件,及时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6、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情况,经常关心党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负责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业务工作和其他活动中去,结合中心工作及时分析本单位人员的思想动态。抓好职业道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医疗、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的完成。树立正气,主持正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不良现象敢于进行批评教育和斗争。
7、支持、指导同级共青团、分工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活动。做好支部范围内统战对象的工作。
8、深入科室,参与本支部所属科室重大问题的决策。协调支部范围内党、政、工、团各方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三十条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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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6-03
3人。
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又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支部。对党员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设立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100人,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设总支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