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十八方的罐车上面却标着6.5方的容积?

如题所述

这事,有点怪。
首先说,原来的三桥车,限重31吨,现在27吨,车重16吨,简单计算,很明显不是根据限重来标记的。
标记体积和实际装在容量的大概关系:
罐子上标记4.8方的,实际是10方车,装满的话可以拉11方多一点;
罐子上标记5.5方的,是12方车,实际可以拉13方多一点。具体理由不清楚,反正是相关部门标记的。
后边这才是奇怪的主要原因,看看规律:
标记4.8方混凝土重量11吨多,换做11吨多的水,体积也就是11方了,正好装满车;
同样,标记5.5方混凝土的容重13吨多一点,换做13吨的水,体积也就13方,还是正好装满车。
考虑到溢出,所以不能装满,也就10方和12方了。
说明:这个是只考虑标记体积和实际容积的关系,不考虑超载考虑的。

但,我们国家12方的罐车,设计出来是来拉水的?!?!
大家谁买了新的罐车,可以去装水试试,看看车辆静止的情况下可以装多少水不溢出。

国家一方面大力支持并广泛宣传宣传我们掌握了核心技术,打破了某些国家的某些设备的技术垄断,发展了自己的重要装备。。。。。。
不仅如此,现在的几乎所有的运输设备,设计300马力,实际按照规定,只需要100马力就可以了。。。。。超载不可以是必须的,但到底多少算超载,这就是问题。
新的标准,2轴车,车货总重18吨,而2轴车的动力,拉58吨应该不是问题。
当然了,不能一味地只考虑发动机动力可以拉多少,车身与动力系统的配套,工程道路桥梁的荷载能力。。。都是应该综合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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