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没有签合同,找劳动局管用吗?

在公司离职后欠我的工资一直没给,半年了,当时没有签合同,不过我有索要工资跟他回复的短信,这个有用吗?

1、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外,还应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保险的的,从2008年1月开始,违法不签合同单位须付双薪。即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支付双倍工资并补缴保险,否则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局监察委员会投诉解决。 既然没有签合同,那你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或者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供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即可。你还有其他朋友也被拖欠吗?如果有就一起去。国家新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也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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