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12-05
前期合不合理不能单用收益价值来评判:
第一,你们合作的共同目标是什么?
第二,你一定是都认定这位店长做合伙人做你的老大你才与其合作的对吗,对对她的能力有你不具备的对吗?
第三,股东合伙要明确合伙原则,谁有控股权,谁有管理权,谁是老大,这点一定要明白,认定她做店长一定是把这一生奋斗目标交给人她去带领,没有敬佩之心,两人合不久,店长复制一家标准样板店给你做榜样,让你做个榜样你也能独立一面,她强点多拿点不合适吗,她也好快速开下家分也都合你有关系,你就是创始股东不好吗!她能力强点,职位高多拿点正常,如果以后发展和你没关系,这说明你俩这样的合作人机制不完善,不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