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借贷记账法时,每一个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必须等于贷方发生额为什么错

如题所述

借贷记账法在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时,借方和贷方是必须相等的,但这并不表示一个账户的借方和贷方必须相等。借贷记账法和一个账户不是相同的概念。
借贷记账法下,所有账户的结构都是左方为借方,右方为贷方,但借方、贷方反映会计要素数量变化的增减性质则是不固定的,不同性质的账户,借贷方所登记的内容不同。
借贷记账法的基本要求:
第一,在运用借贷记账法记账时,对每项经济业务,既要记录一个(或几个)账户的借方,又必然要记录另一个(或几个)账户的贷方,即“有借必有贷”;账户借方记录的金额必然等于账户贷方的金额,即“借贷必相等”。
第二,所记录的账户可以是同类账户,也可以是不同类账户,但必须是两个记账方向,既不能都记入借方,也不能都记入贷方;
第三,记入借方的金额必须等于记入贷方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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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2
借贷记帐法时,是第一笔分录必须,借方等于贷方,但同一帐户,不一定借方等于贷方,比如 取现金 借:现金 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分录借贷方相等,但现金科目或银行存款科目的借方、贷方发生额 并不相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9-06
应该是所有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合计必须等于贷方发生额合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9-06
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与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必须相等

你的提问少字了
第4个回答  2010-09-06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