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可以作为原告吗?

精神病可以作为原告吗

可以可以,因为精神病人也不是一直都不精神的,所以说它是可以当成原告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6-19
不能作原告但是可以让其他人代为起诉。

具有妄想、幻觉症状的精神病患者,以及情绪高涨或情绪低落,尤其是伴有明显夸大或自罪自责的患者,不具有诉讼能力,不能起诉、自首、应诉,也不具备作证资格。如因故涉讼,应由其监护人代理诉讼。对于犯罪当时精神正常,事后才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患者,则不具有受审能力,审判应延续到其精神病痊愈,恢复受审能力时进行。

二、患者的责任能力

根据患者病情不同而不同。精神疾病的种类很多,从病因及临床表现看,精神疾病大致可分为4大类:

① 重性精神病,简称精神病;

② 神经官能症;

③ 精神发育不全;

④ 变态人格,又称病态人格。一般只对重性精神病才可考虑判定为无责任能力,对精神发育不全多判定为限定责任能力,对神经官能症及变态人格原则上判定为有责任能力(见司法精神病学)。由于每种精神疾病的各个临床阶段(疾病的早期、急性期、慢性期及缓解期或间歇期)、临床类型、各个病人的症状内容以及病情的轻重不同,对不同的精神病患者的责任能力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分析而后才能判定。
第2个回答  2021-09-01
原告一定是本人,当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出现时,可由代理人执行。
法律规定的原告被告都必须是本人,不管是未成年人还是精神病人,但是实现形式是可能是由代理形式实现的,但是原告以原告代理人可能是和原告有利益关系的人,比如父母爷爷奶奶,姐妹兄弟,也可以以上民事团体,比如妇联。
所以,精神病人作为原告主体,在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2-06-19
“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夫妻之间本没有血缘关系,自缔结夫妻关系之日起,就成为了彼此的至亲,成为了互相扶持、朝夕相处的家人。配偶若生活难以自理,对方在法律上是第一顺位的扶养义务人,道德上也同样难辞其责。那么,离婚案件中,精神病人可以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吗?
网友咨询:
离婚案件中,精神病人可以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吗?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徐婧婧律师解答:
离婚诉讼是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是否提出离婚诉讼,是婚姻当事人的自主行为,本人离婚的意思表示是离婚这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当事人之间是否离婚,应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判。另根据法律规定,已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是其配偶。
若离婚诉讼的原告为精神病人的,从程序上讲,应当先经过特别程序确认其民事行为能力并变更监护人。因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配偶是第一顺位监护人,如不变更则会出现原告席和被告席为同一人的情形。
从实质上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八条的规定,一般只有在精神病人的配偶有遗弃、虐待等严重损害精神病人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的行为时,法院才会支持精神病人一方的离婚请求。
徐婧婧律师解析:
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导致了精神病人不具有或不完全具有诉讼行为能力,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诉讼活动只能由其监护人为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进行诉讼活动。
对于离婚案件中的诉讼主体地位,依据法理,精神病人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像正常理智人那样预见自己行为的后果,因此他们的民事诉讼活动应由其监护人做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故精神病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离婚。
综上所述,精神病人要作为原告直接起诉离婚,应先认定其民事行为能力,再跟进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变更监护关系及代理人。
第4个回答  2022-06-19
“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夫妻之间本没有血缘关系,自缔结夫妻关系之日起,就成为了彼此的至亲,成为了互相扶持、朝夕相处的家人。配偶若生活难以自理,对方在法律上是第一顺位的扶养义务人,道德上也同样难辞其责。那么,离婚案件中,精神病人可以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吗?
网友咨询:
离婚案件中,精神病人可以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吗?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徐婧婧律师解答:
离婚诉讼是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是否提出离婚诉讼,是婚姻当事人的自主行为,本人离婚的意思表示是离婚这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当事人之间是否离婚,应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判。另根据法律规定,已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是其配偶。
若离婚诉讼的原告为精神病人的,从程序上讲,应当先经过特别程序确认其民事行为能力并变更监护人。因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配偶是第一顺位监护人,如不变更则会出现原告席和被告席为同一人的情形。
从实质上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八条的规定,一般只有在精神病人的配偶有遗弃、虐待等严重损害精神病人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的行为时,法院才会支持精神病人一方的离婚请求。
徐婧婧律师解析:
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导致了精神病人不具有或不完全具有诉讼行为能力,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诉讼活动只能由其监护人为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进行诉讼活动。
对于离婚案件中的诉讼主体地位,依据法理,精神病人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像正常理智人那样预见自己行为的后果,因此他们的民事诉讼活动应由其监护人做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故精神病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离婚。
综上所述,精神病人要作为原告直接起诉离婚,应先认定其民事行为能力,再跟进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变更监护关系及代理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