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帮忙解答下,万分火急,谢谢!

我们单位是一个出租柜台的商场,现在是有一个商户进货进了几双假冒德国“彪马”的运动鞋,被人发现告到了法院,但是法院传票时给了我们商场,请大家帮忙分析分析,我们怎么举证才能脱离干系。我们该怎么举证,如果我们去应诉该怎么说?

一、免责证明:1.你和承租者的租赁合同。证明你是出租人,与商品经营无关系。
2.没有帮经营者作虚假广告(若原告提出证据,你能合理否认其成立)。
二、如果承租人因租赁期满已经走人,你不能免责,但赔偿后可以向原承租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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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18
1.买鞋子人的发票上面有具体的信息;
2.你和商户的租赁合同。
第2个回答  2010-09-18
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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