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昌2万公积金能贷多少款?
剩余缴存年限系数取值1。
公积金账号里有2万,公积金连续缴纳3个月到贷款之日且无断缴,贷款额为公积金余额的15倍且个人贷款上限不得超过45万,所以可贷款30万左右。借款人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180天,并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二、南昌住房公积金怎么计算贷款额度
打印文章发送给好友分享按钮0[提要]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一般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那公积金贷款额度要怎么计算呢?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一般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那公积金贷款额度要怎么计算呢?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以下是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⑴按照还贷能力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或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额]×12(月)×贷款年限。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现有贷款月应还款额为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中贷款的月应还款额。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2)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3)按照房屋价格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比例其中贷款比例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来确定,购买商品房的,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的70%,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的80%;购买私产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公有现住房的,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住房评估价值)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⑷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小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以上是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想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参照以上方法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三、南昌住房公积金怎么计算贷款额度
具体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按照还贷能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比例);
四、南昌公积金贷款政策2022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如下:(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2)按使用配偶额度,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3)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4)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