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入党流程

如题所述

申请入党流程如下:

1、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

2、要求: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3、内容: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写这部分时应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个人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今后努力方向以及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4、注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手写。

5、党组织派人谈话。时间:收到入党申请书1个月内。主体: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内容: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的确立和培养教育

6、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范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人员。方式: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决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注意:综合运用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7、上级党委备案。材料: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推荐和推优情况;支部委员会意见等。要求: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齐全。

8、指定培养联系人。数量:一至两名正式党员。

9、任务: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10、培养教育考察。方法: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目的: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11、要求: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1次分析;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写一篇思想汇报材料。

12、注意: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变动,应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

13、发展对象的确立和考察。确定发展对象;条件: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要求: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确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14、报上级党委备案。要求:认真审查;提出意见。注意: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15、确定入党介绍人。数量:两名正式党员。方式: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要求:入党介绍人认真完成培养教育任务。注意: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16、进行政治审查。内容: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17、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18、开展集中培训。主体: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时间: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注意: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19、预备党员的接收。支部委员会审查;要求: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集体讨论是否合格。

20、上级党委预审。方式: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要求: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21、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求:在入党介绍人指导下,由本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22、上级党委派人谈话。时间:党委审批前。人员:党委委员或组织员。目的: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要求: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23、上级党委审批。内容: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要求:集体讨论和表决。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24、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要求: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5、入党宣誓。组织: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程序:奏《国际歌》;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预备党员宣誓;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发言;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提出要求。要求:在正式场合举行;严肃认真;庄重简朴:严密紧凑。

26、继续教育考察。方式: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听个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时间: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27、提出转正申请。要求:预备期满,书面提出转正申请。

28、支部大会讨论。准备: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程序:参照接收预备党员程序。

29、结果: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30、材料归档。内容:《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要求:有人事档案的,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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