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在没有做B超的情况下做了两次人流,导致了严重的大出血,后经院方没有能力治好让我们转院,在转到其它医院后也是做了一种介入手术,预防大出血,最后通过化疗,才得以治疗后。但是也终生不能怀孕,在医院期间病人受的苦可想而知,我想问一下前面的第一家接受医院给我们造成的后果算不算医疗事故,如果算的话,我们要通过什么途径获得我们的全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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