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员工在下班以后在员工宿舍伤到了算不算工伤啊?

如题所述

员工在下班以后在员工宿舍伤到了是不能算工伤的,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

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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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29
员工在下班以后在员工宿舍伤到了,既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也不属于第十五条规定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不算工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7-29
员工在下班以后在员工宿舍受伤,是不能算为工伤的,所以工伤,就是在上班时间上班地点工作时所受的伤才叫工伤,所以说你在下班以后员工宿舍受的伤不算工伤。
第3个回答  2021-07-29
这种情况属于工作时间以外,休息的时间里出现的受伤,不属于工伤。
第4个回答  2021-07-29
不算工伤的,因为不是在工作场所,也不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遭受人身损害,而是因自身原因不慎摔到受伤,员工之伤非为完成工作任务所致,不属于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