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公司之间能合作销售对方所代理的保险产品吗?如果不能有保监的相关文件吗?

如题所述

保险代理公司之间不能私自合作销售对方所代理的保险产品,保险代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有明文规定的要求的。
《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保险代理人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
保险代理机构包括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兼营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保险代理人登记制度
保险公司应对建立保险代理人等级管理制度,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培训和管理,不得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
《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保险代理责任承担
第一款 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

所以保险代理公司所代理的保险产品不是简单的签个代理协议就可以的,它只能在保险人即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那么保险公司会不会授权代理公司转代理呢?保险公司要对代理人实行登记管理并加强培训与管理,它对代理人的行为是要负法律上的责任的,试想一下,你未成年的儿子砸了在这礼品店的水晶,你肯定责无旁贷的向礼品店做出赔偿,但如果只是你儿子带来的一个朋友砸了店里的水晶,你会毫无怨言的赔偿吗?在这种规定下,保险代理公司之间也是不被允许越过保险公司,私自合作销售对方所代理的保险产品的。
除了保险代理人外,还有一种保险中介被法律赋予了独特优势,能与多家保险公司签约销售其产品:
《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保险经纪人
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定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
保险经纪人也向保险人收取佣金,还向委托人收取如风险咨询、顾问类佣金,但该行为对保险人无约束力,即经纪人接受的是投保人的委托办理保险业务而不是保险人的授权,所以保险经纪人与保险人之间没有像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那么强烈的连带责任,反而与投保人立场一致。
目前保险经纪人行业在保险中介市场中所占份额越来越重,说明消费者逐渐接受了保险经纪人的服务,并对此类服务愈加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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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14
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推出的,保险代理公司是依法取得保险销售资格的公司,只要有代理执照,就可以销售执照上经营范围允许的产品。不存在不能销售其他代理公司代理费产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2-18
保险代理公司只能销售保险主体公司的产品,而且是代理公司要和保险的主体公司签订代理协议,协议规定的保险产品才可以代理销售,不是所有的保险产品都可以代理的。而且保险代理公司不能代理其他保险代理公司的保险产品。是代理保险主体公司的保险产品的。保监会也是不允许这么做的。追问

兄弟~我知道你说的意思,但是现在我和我公司法务说这个道理他和我要文件或者是法条,人家的意思是法不禁止既可为,所以才有了现在的问题,我们都知道不行但是具体哪里说的不行,有没有相关文件?

追答

保监就不允许。这不是法的问题,是监管部门不允许。

追问

哥,我知道不允许,监管部门不让这么干,我从进入保险行业以来前辈们也是这么说的,但是有没有相关的文件说明?就像大家都知道要给老弱病残让座,我们也应该让,但是我就不让也可以,最多说我品德有问题,我不违法。这个事也是一样的,保监不允许,相关的文件在那?保监对这个这个事的规定在那?监督管理部门不允许或禁止某些行为的时候一定是有文件或者通知的,我没有找到!(可以例子举得不太对意思能懂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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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1-08-20
《保险法》通篇,都没有关于禁止代理人转委托代理权的条款。
第4个回答  2020-11-29
你学过保险法吗?这是保险法规定的,跟保监会没关系!追问

兄弟~现在就是在问,保险法那一条规定的!我是真没找到!

问题就在这了~你说是保险法,那是保险法的那一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