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务会计中,递延收益是一种重要的概念,它涉及到尚未确认的收入或收益,实质上是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收益确认上的体现。
让我们通过一个实例来理解。假设在2002年1月1日,A公司以260万元的价格将一条程控生产线卖给B公司。这条生产线的原始账面价值为240万元,由于新设备未计提折旧,A公司采取了售后租回的策略。以下是相关的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240
贷:固定资产 240
这表示A公司已将生产线的成本结转至清理科目。
借:银行存款 26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40
贷: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20
这部分收入中,20万元作为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被记录为递延收益。
每月,A公司会根据资产折旧进度分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借: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5712
贷:制造费用--折旧费 5712
这表示A公司在租赁期内每月都会从递延收益中减少相应金额,反映在制造费用中。
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说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它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较,在中国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中,递延收益应用的范围非常有限,主要体现在租赁准则和收入准则的相关内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