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退员工经济补偿金中工作年限的计算?有点复杂

本人于2009年10月至2011年8月在A公司工作,由于A公司拓展新业务成立了B公司,因此本人由A公司改签至B公司,工作时间为2011年8月至2014年12月31日,A和B公司地址均为同一地点,且A公司法人是B公司的哥哥.如今B公司面临倒闭,将部分人员辞退,由于涉及到补偿金,本人如何将A公司和B公司的工作年限累加?

按照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年限计算,以前企业工作年限不计入本次补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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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2-28
法人改变了,那么只能从新公司开始算了;但是,如果在改签时有书面的特别约定;比如:约定工龄从A公司开始算起;那么可以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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