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非营利组织出资人投入的资金计入哪里??

民间非营利组织中出资人在经营过程中为了正常经营而投入的资金在现金流量表中是在捐赠收入中体现还是在其他与业务活动有关收入中体现????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
(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得取得经济回报;
(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因此,实际上民间非营利组织并没有象企业一样的出资人。对于发起创建组织的第一笔资金,其本质仍是捐赠,所以这笔投入的资金对组织来讲,仍属于捐赠收入,故在现金流量表中填列在第一行的捐赠收入中体现。追问

请问在经营过程中发起人为保证正常经营而投入的资金也需要体现在现金流量表的捐赠收入里吗???

追答

这个要看投入的资金是什么性质。
如果不需要还回,就做为捐赠收入。如果需要还回,就做为其他应付款(无息借款)。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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