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投诉中通快递

如题所述

1. 若要投诉中通快递,您可以拨打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专用电话“12305”(省会区号-12305)进行投诉。
2. 根据《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在受理消费者申诉的工作时间内,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应设有专人负责接听“12305”申诉电话,确保消费者申诉渠道畅通无阻。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应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受理消费者申诉的工作时间。如果“12305”申诉电话因故暂停服务,还应公布暂停原因、暂停时长及应急措施。
3. 消费者申诉的受理范围包括:(一)邮政企业经营的各项邮政业务服务质量问题,具体涵盖邮件(信件、包裹、印刷品)寄递、报刊订阅与零售投递、邮政汇兑、集邮票品预订与销售以及其他依托邮政网络办理的业务(不包括邮政储蓄);(二)经营快递业务企业的快递业务服务质量问题。
15. 被申诉企业应在收到转办申诉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转办申诉的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答复处理结果:(一)答复内容应包括调查结果、企业责任、与申诉人达成的处理意见、赔偿金额或解释与道歉情况以及申诉人对处理意见是否满意等;(二)如调查结果显示企业无需对申诉内容承担责任,企业应在答复中说明详细情况与无责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如运单底单、通话录音、视频等;(三)若消费者在同一申诉中提出多项诉求,企业应逐一答复处理情况;(四)若申诉内容涉及企业新开办业务,企业应提供相关法律依据或完整处理规则。如企业未按申诉内容正面答复或未提供无责证据,将被视为同意申诉内容;如企业未逐一答复多项诉求,将对未答复部分视为同意申诉内容。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处理完毕,应在到期日前一天答复处理进展情况等。延期答复的,最迟应在到期日后五日内答复处理结果。
来源: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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