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按照《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税〔2014〕151号》中“第九条 单位或个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或处理后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排向自然水体的水质标准,且未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的,不缴纳污水处理费;仍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的,应当足额缴纳污水处理费。”
如果排放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排向自然水体的水质标准,且企业在建立时,下游是没有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费还要收取吗?
需要满足2点:
1,运行(包括应急运行方式)的情况下出水满足GB18918-200《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或者B标(根据水体而定)
2,企业的排水并未向城市管网排放,而是直接排放到自然水体。
如果你们建立的时候没有污水厂,但是你们依然排在污水管网里了,那即使你们达标了,也得交污水费。但如果你们排放河道等地,只有留检验口测定达标就不用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