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里拆迁,但是不给我们协议,而且他们没有

如题所述

拆迁方在签订拆迁协议的时候,可能会留有很多陷阱,例如:拆迁方的口头承诺给予被拆迁方极具诱惑力的拆迁补偿条件,而签订了空白协议;拆迁补偿选择原地回迁的,拆迁方把“回迁”的字样去掉,约定不明确,这样回迁就不能实现了;另外一个就是不予留底的陷阱,我们接下来予以说明。

拆迁协议属于拆迁双方,协商谈判最终共同签署的结果,作为合同的种类之一,双方在签署完毕之后,应各持一份以证明其在拆迁协议中享有的权利义务。实践中,拆迁方会以协议要经过审批的幌子为由,骗走拆迁户签字或按手印的协议,且迟迟不返还到拆迁户手里,而一旦两份协议都被拆迁方拿走,拆迁方往往会擅自修改协议,这样就使被拆迁人的核心利益时刻处在风险之中,而且即使补偿不合理,被拆迁人也因为没有补偿协议作为证据,导致维权很难,因此拆迁户在签署完补偿协议后,必须相互交换留底,即自己必须保存一份已签订的拆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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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9
您好,不给协议是不合法的,签订完协议之后被征收人手里一定要有一份拆迁协议原件
第2个回答  2018-07-23
如果将所有原件都交给征收方,一来我们无法保证征收方不在协议上动手脚,毕竟大部分被征收人没有法律知识和相关经验,签订的补偿协议很可能存在漏洞,将原件都给征收方,就给了对方可乘之机;二来如果将来发生纠纷诉诸法庭,被征收人没有原件作为证据提交是十分被动的。
因此,只保留复印件的做法是绝对错误的,这将使被征收人的利益置于巨大的风险之中。如果征收方试图这样做,其中一定有猫腻,被征收人务必擦亮眼睛,不可掉以轻心。
所以哪怕拍照也好。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2-13
拆迁协议纠纷律师贾启 华 ,他们不给拆迁协议里面 肯定有问题,一般来说,协议必须是一式两份,在签 完协议之后直接他们直接就将协议全拿走,是不合法的。当事人一定要手里有一份,一旦他们不履行协议义务或是他们有不合法的地方,那么可以拿着协议,起诉讼他们,要求履行协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