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四的本科生,19年6月毕业,现在在实习,已经和公司签了三方,档案也被调到了人社局,但临时准备19年12月的考研,有几个问题:1、毕业后我不想去该公司,算违约要缴纳违约金吗?2、考上后我可以拿到研究生助学金吗?(因为我看有些学校说——具有工作经历的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所转档案不符合学校招生管理规定的,不发放国家助学金,自全部档案材料转入学校之日起开始发放)3、我这种签了三方不去的行为,档案上会有记录吗?求解答~谢谢!